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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须诚信护航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今年1月,成都市民杨女士在成都市双流区一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买到辆“问题”奥迪车一事引发热议。随着进一步调查,上一任车主表示,该车已被盗好几年了。而拿到相关证件后,杨女士发现,说好的贷款合同竟然变成了融资租赁合同……2月22日,杨女士和售卖该车的万里通车行老板进行了协商,但由于在赔偿细节上未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她打算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 其实,这样的案例近年并不少见。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原本默默无闻的二手车行业迅速火爆。看似风光的背后却暗流涌动,风险重重。有业内人士坦言,二手车市场交易环境亟待改善。 信息不对称 交易水深“摸不透” 此前,消费者小张因买二手车“上了当”,小张在某家平台复检车时,得知之前网上看中的车是本应报废的重大事故车,而在网页信息上却只字未提,小张的朋友经过查询了解到这辆车是一辆全损报废车。像这样,通过将事故车进行整修、翻新来隐瞒事故痕迹和记录,然后再以高价卖给购车人的案例不胜其数。 更为严峻的问题是,相关的专业人员可以随意修改里程数据,直接达到车商们想到的行驶公里数。可以说,商家改表已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坦言,在二手车交易中,被“设计”过的买家不在少数,造假、信息不对称情况时常出现。“因为涉及车况、残值、监管体系等多方面的因素,二手车的问题较为复杂。究其原因,资料信息的不对称让很多消费者弄不清楚情况。” 不少消费者表示,“二手车平台的水太深了”。 线上线下都有“阱” 诚信缺失成市场“痛点”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通过多渠道、高频次的广告投放,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以下简称“瓜子网”)这句广告语近年来火遍全国。但《中国信用》杂志记者发现,瓜子网宣称的“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与实际操作并不相符,其“包卖”服务是从个人手中收车销售,同时还有中间商在平台上买卖车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瓜子网广告自称直卖网,即消费者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行为,但实际上,其商业模式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买卖关系。该广告词涉嫌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 电商平台让人疑虑重重,线下平台同样存在着种种乱象。在宁夏银川市一家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里,一名车商告诉记者,“常有二手车售卖平台工作人员到我的店里来看车,然后将车放在平台上谎称是个人出售的车,他们在向我们询问了出售的价格之后,再抬高定价出售给个人,以赚取差价。” 毫无疑问,在诚信的考验下,二手车市场正经历着变革。一些行业痼疾难以拔除,尤其是个别企业向消费者隐瞒车况、坑害消费者的情况,给行业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目前二手车市场中,最主要的痛点就是诚信问题,特别是车况的信息透明化及质量透明化问题。 政策发力基层探路 有序发展尚须“诚信”护航 为了解决二手车市场诚信缺失这一痛点,国家层面推出了相关法规政策,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以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13年联合发布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201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中也明确指出,作为经营者,建立和实施驻场商户管理制度,建立驻场企业诚信奖惩机制,引导驻场企业诚信经营。 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对二手车的流动环境、诚信制度等八方面提出意见,尤其是第四条明确提出,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发力,基层实践的创新治理也是风生水起。2016年,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市场监管局出台二手机动车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政策,规范二手车经营秩序。 2018年8月,汽车之家诚信联盟发布会于北京举行,汽车之家携手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家优质二手车经销商,共同启动国内二手车首个行业标准联盟。 今年1月24日,武汉首个汽车之家诚信联盟二手车市场诞生。 伴随着人们对于二手车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全面取消限迁在内的各项利好政策,中国的二手车交易和流通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有专家表示,二手车信息不透明是造成二手车发展瓶颈的症结所在,良药便是建立二手车数据库,把汽车的出厂信息和交易记录等放在数据库中。只有让数据公开透明并便于查询,才能构建起健康有序的二手车市场。
信用交通助推行业创新发展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现在国家开始对长途客运企业开展信用评估了,我得赶紧上网查查我们公司被评是什么等级。”去年年底以来,道路客运圈子里,不少企业主关注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也更加关注自身企业的信用记录。 为精准开展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的分类监管,促进行业守信自律,国家发改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相关大数据机构,对全国9400余家长途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开展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且分别在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2月15日发布了2期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难看出,交通领域信用建设正在逐步细化。 细分领域逐步覆盖 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 “手机里两个共享单车APP上都付了押金,申请好久还没通过退还。”共享单车出现后解决了王小姐从家到地铁站的“尴尬”2公里路程,但是使用信用免押金骑行后,几百元押金取不出来让她感觉有些“尴尬”。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网约车......近年来,交通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这些交通行业新业态缓解了城市交通痛点,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押金难退、安全隐患等问题和漏洞也相伴而生。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根据新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运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相关管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运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的运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运营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公示“不挪用用户押金,依法合规管理用户资金”的信用承诺。 为整顿网约车市场,2018年5月11日和14日,交通运输部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不仅包含如“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运营”“马甲车”“乱收费”等明显违规现象,还将如“乘客个人信息泄露”等用户信息的保护列入管理范围,更符合民众对网约车这种新业态的管理需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也将网约车纳入考核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引导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 专项治理集中整治 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年年赶春运,这些年总的感觉就是越来越顺畅了。”在北京工作的肖先生表示,今年下载了“诚信春运”APP,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暖心服务等都可以试试提交,每个人都是春运的监督员和维护者。 春运是一年中客运流量最集中的时段,期间公安、公路、铁路、水路、民航持续加强信用记录建设,依法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旅客失信不文明行为,开展客运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营造诚信春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重点城市志愿服务力量,落实联合激励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将信用监管纳入春运保障的第四个年头。不仅仅在春运这一重要时点,在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网约车、共享单车等细分领域和新兴业态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正成为创新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近些年,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取得长足发展,旅客运输能力显著提升,但交通出行领域的诚信水平、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车)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体,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要充分运用信用手段特别是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以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惩戒为起点,着力解决好行业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强调。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通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就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要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突出隐患排查出来解决掉,把真正的重大风险控制住,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各地区要把危化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抓严防严控。要督促市县监管机构对查出的风险隐患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要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风险,严查“差、乱、小”企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淘汰的坚决淘汰。要督促所有危化企业对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管理流程、操作规程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网上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园区进园条件,严格风险评估和安全准入,决不能使化工园区成为重大隐患的集中区、事故的多发区。要推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危化品全流程实时监控。有关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近期,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即将启动,要把危化品安全作为巡查重点,突出查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加强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及其他相关领域开展针对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要动真碰硬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近期应急管理部门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四个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深入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要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推动《危化品安全法》尽早出台,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争取年内出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积极性、主动性。
阳光监管为社会组织注入“信”力量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这些听上去“高大上”的组织,所在领域也很贴近社会热点,但实际上它们未经登记。 近些年,每隔一段时间,民政部就会公布一批山寨社团“黑名单”。这些榜上有名的“李鬼”社团,实际上却都是“披着外套”的“山寨组织”。据统计,截至2018年9月,民政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录共1287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录共319家。民政部要求加大对“山寨社团”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透明 您听过“国际一级诗人”称号吗?您收到过中国书法家协会破格入会的邀请函吗?2018年3月,由世界汉诗协会等主办的“三峡国际旅游诗会暨第三届当代诗歌邀请展”在湖北宜昌举行。会上,有8人被授予“诗博士”称号,10人获“国际一级诗人”。一时间,“一级诗人”成为热议的焦点,“山寨社团”也被推上“风口浪尖”。 所谓“山寨社团”,是指一些冠以“中国”“世界”等“大帽子”的社团组织,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虽然它们名义上是非政府组织,但其以肆意敛财为主的本质,显然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宗旨相悖。但是,耐人寻味的是早在2016年7月,世界汉诗协会就出现在民政部曝光的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之中。名单曝光后的这两年,世界汉诗协会依旧活跃。 “近年来,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非法社会组织也呈增长态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或互益的名义,扛着国家战略旗号,标榜着社会组织身份,尤其伪造国字号甚至是国际性组织的身份,弄虚作假,招摇生事,坑蒙拐骗,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损害了社会组织、公益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对于社会组织目前存在的问题,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坦言,社会组织的违法失信现象的频发,往往源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透明、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 标本兼治促规范 今年民政部在社会组织等领域将推动多项工作,包括研究出台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动员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积极引导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地区进行信息对接等方面内容。 对于非法社会组织的治理,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行动,对辖区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做出部署,发布了打击整治通告,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不少地方还公布了在本地活动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广泛收集证据线索,并提醒公众防止上当受骗。 今年1月,北京、浙江、山东、深圳等地集中取缔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军人协会”“深圳市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全国正义慈善联盟”“中国能源装备协作会”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整治效果,极大地震慑了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去年印发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将社会组织信用情况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制度的空白,增强了信用管理的权威性和精准性,有关制度设计具有创新性、开放性与可操作性。 业内人士表示,打击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单靠民政部门,要标本兼治。被人们看作是弥补政府管理缺失、市场不足的“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要“管”更要“理”。要理顺社会关系,强化政府的有效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自治独立,努力让社会组织在阳光监督下,释放新活力。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杜绝关系案人情案 建立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于上海召开,这也是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施行25年来,首次召开仲裁工作会议。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表示,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全国仲裁机构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余万件,标的额达4万多亿,目前中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针对仲裁工作的新形势,傅政华要求进一步推动仲裁工作改革,完善仲裁机制,尽快启动仲裁法修订,推动中国仲裁协会筹建加强行业指导,重点培育一批具备区域乃至全球影响力的仲裁中心,为公众提供更加专业快捷的仲裁服务。 他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委员会的监督,建立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信用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十余年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万余件 会上获悉,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施行25年来,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设立255个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达6万余名。二十余年来,全国仲裁机构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余万件,标的额达4万多亿,仲裁解决纠纷的范围涉及经济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农业生产经营以及物业纠纷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处理54万余件,比2017年同比增长127%。其中22家仲裁委员会运用网上仲裁方式处理案件达近36万件,超过全国案件总数的六成。 傅政华介绍,近年来,全国仲裁机构的受案量已连续保持23年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超过30%,其仲裁案件结案率、纠纷自愿和解调解率达到60%以上,仲裁裁决的自动履行率达到50%以上,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例始终低于1%。傅政华称,中国仲裁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 尽快启动仲裁法修改工作 傅政华在会上表示,尽管中国仲裁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短板,体现在仲裁机构内部结构不完善、发展秩序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国际竞争力不强。 傅政华就此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和改革开放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他说,要尽快启动仲裁法修改工作。同时要推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保全、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执行等司法程序,提高仲裁案件司法审查的效率。 傅政华也要求,要切实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的发展秩序,开展仲裁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综合改革试点,强化仲裁委员会的法人地位,建立与当前仲裁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人事、财务、税收、薪酬等方面为重点,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的综合改革,增强发展动力,争取在年内成立中国仲裁协会,建立起行政指导、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仲裁管理体制。 建立仲裁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会上,傅政华也强调,要保持仲裁委员会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法人属性,加强对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仲裁员的监督和违纪行为的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 傅政华要求,下一步要依法制定协会章程、仲裁示范规则和行业规范及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规范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同时加强仲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信用记录以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司法监督环境。 傅政华还进一步要求,要探索建立仲裁委员会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仲裁委员会相关信息披露,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并建立完善仲裁裁决审核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落实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回避制度,建立规范透明的仲裁员指定工作规则,以提升仲裁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国家医保局通报第二批8起骗保典型案例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批8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这些欺诈骗保行为包括收买病人、无医嘱收费、挂床住院、虚记检查检验、多收费等,有关部门对涉案机构、人员进行了处理。 2018年9月起,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为达到宣传法规、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现将8起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双龙医院收买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双龙医院采取以支付回扣形式向乡村医生收买病人、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超范围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016年至2018年11月,该院超范围开展手术套取医保基金38.20万元,过度治疗、过度检查18.15万元。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56.35万元,并处罚款90.75万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卫健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给予该院罚款4000元,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陕西省渭南市合阳福音医院无医嘱收费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陕西省渭南市合阳福音医院于2017年9月至2018年,通过无医嘱收费、超医嘱收费、过度检查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38.86万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七条,《渭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合阳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38.86万元,并处罚款84.95万元,同时解除该院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服务协议。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百合堂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百合堂医院于2017年至2018年,通过挂床住院、虚假检查检验、虚记费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8.01万元。医保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服务医师诚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8.01万元,并处罚款54.03万元,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四、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师姑庄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虚假进货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师姑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购买虚假进货发票、阴阳处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018年1月至8月,该服务站负责人从网上购买中药饮片进货发票8张,骗取医保基金60.23万元。医保部门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九十一条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对该服务站负责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违规金额待核定后立即追回。 五、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友好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友好医院于2018年1月至12月,通过无医嘱收费、虚记检查收费、理疗项目多计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65.71万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七条、《山西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65.71万元,处违约金197.13万元,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六、上海市白茅岭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上海市白茅岭医院于2013年至2017年,通过虚记检查化验、多收费等违规情况,骗取医保基金9.47万元。医保部门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该院整改,追回医保基金9.47万元,处行政罚款10万元,暂停3名责任医师医保结算6个月,并将线索移送卫生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七、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卫生院垵边卫生所套换医保编码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卫生院垵边卫生所于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通过套换医保编码、超医保支付范围开展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96.11万元。医保部门依据厦门市《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医保服务人员信用记分操作细则》第四条规定,拒付医保基金96.11万元;暂停垵边卫生所医保网络接入6个月;对1名责任医师信用扣分记12分,拒付医保服务费用12个月。 八、贵州省黔东南红洲儿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贵州省黔东南红洲儿童医院于2017年至2018年,通过无床位收治住院、挂床住院、虚记多记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33.57万元。医保部门依据《凯里市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33.57万元,并处罚款17.06万元,拒付2018年年终清算保证金,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在全州范围内进行警示通报。
李克强:让食品安全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2019-04-02来源:信用中国
“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李克强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李克强说,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相差较远。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总理说,“必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会议通过的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 李克强明确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快研究“终身逐出市场”等惩戒机制。要从法律程序上明确大额罚款执行部门,确保处罚规范合理,执法“利剑”更加有力。 “总而言之,要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让处罚真正发挥‘震慑’作用,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总理说。
多个代表团提交议案呼吁加快信用立法
2019-03-25来源:信用中国
2019年全国两会已接近尾声。记者了解到,期间已有江苏、广东等多个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加快信用立法、推进诚信建设的议案。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强众是江苏团30名联名提交议案的代表之一。王强众以职场诚信举例:“在一些企业里,员工流动性非常大,老板和员工之间往往缺乏互相信任。这样一来,员工容易离职,有的离职后就把技术带走了,老板以后在培养员工时心里也会不踏实。信用立法能保证信用制度建设的落实,对企业和员工也会形成一种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金丝猴集团董事长赵启三指出,我国目前年签订合同40亿份,而履约的仅有50%左右。2018年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超880亿元。因此,他认为,加快信用立法步伐,让失信人受到应有的惩戒,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信用状况。 在3月7日的小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提交的《关于加快信用立法,推进诚信建设的议案》引起了其他代表的共鸣。 “信用建设只有纳入法治化轨道加以规范、引导、保障,才能行稳致远。”龙翔表示,由于缺乏刚性制度保障,标本兼治的力度不够,诚信管理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信成本总体偏低。对此,应加快推进信用立法,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龙翔认为,要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上一层楼,避免少走弯路,迫切需要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几十项政策推行积累了足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社会期待和群众呼声比较强烈,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也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契机。应该说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初步具备。” 为此,龙翔建议,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目标节点要求,尽早出台基础性的信用法律。他认为国家立法进行顶层设计重点关注几方面问题。包括信用的认定、范围,以及标准,科学界定社会信用的概念,合理划分失信程度,建立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机制、“红黑名单”的认定及退出机制、失信行为处罚措施公开机制等;信用归集、管理、运用中的权利义务、权力责任;承担信用责任的方式及其性质;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的保护以及依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广东代表团也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作为该议案的牵头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认为,当前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原因之一,就是信用信息不对称和中小微企业自身信用不足。“企业信用水平提高了,实际上就多了一张融资‘通行证’。” 吴列进认为,虽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经济领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失信行为,依然在影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他表示,迫切需要加快全国层面的信用立法进程,强化法律约束手段,从顶层设计上化解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赵启三则表示,在信用立法过程中,应当着重把握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可以对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类型化区分,适用不同的公开、利用和保护规则;设置相应的安全等级和安全保密措施,保障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立法应充分保障信用主体的信用权益,明确赋予信用主体信息知情权、信息异议权、信息修复权及信息遗忘权。
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
2019-03-25来源:信用中国
2018年12月以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9年2月底,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67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类市场198万余个,查处案件1.2万余件,案值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79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032吨,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578个,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54户,捣毁窝点843个,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了一次“大扫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问题隐患仍然存在,整治任务依然艰巨,需要久久为功。 近期,六部门对各地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涉及问题的典型性、案件违法类型、地域分布等因素,筛选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假冒、侵权“山寨”、 “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为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推动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现将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一、北京侦破多起制售假酒案 2019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组织朝阳、丰台、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密云等7个分局相关警种,联合市、区两级食药监部门,以假冒低端牛栏山、二锅头等白酒为打击重点,开展打击农村假酒集中行动,出动警力及行政执法力量280余人,捣毁生产、销售假酒及包材窝点33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5名,共查获假酒包材50余万个(件),成品假牛栏山、二锅头等白酒3万余瓶以及打印、喷码、读写、灌装等加工工具52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二、湖南侦破文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瓜子案 2018年12月,根据群众对农村市场售卖假冒“童年记”品牌南瓜子、西瓜子等食品的举报线索,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侦破文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瓜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在长沙县等地捣毁制假窝点4个,查获假冒“童年记”南瓜子704箱、葵花子63箱,假冒“旭东”原味西瓜子1320箱,以及假冒“苏太太白寿南瓜子”684箱,查获电脑自动包装机、封口机、打码机、假冒“童年记”包材卷膜等制假工具200余件,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三、贵州侦破制售假冒调味品案 2018年12月,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在前期缜密侦查基础上,贵州省遵义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端掉制假售假黑工厂5家,查获假冒“太太乐”鸡精等调味品5500余瓶,查获“太太乐”产品外包装凹版印刷版辊8个以及包装袋42万余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查明该团伙2015年底以来大量制售假冒“太太乐”鸡精等调味品,主要销售至农村集贸市场。 四、福建、四川等地查处多起制售假冒品牌糖果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福建、四川分别查处多起制售假冒品牌糖果案。其中,福建晋江市查处磁灶镇林某加工生产假冒“徐福记”品牌糖果并销往农村市场,查获假冒“徐福记”糖果269箱,带有“徐福记”品牌纸箱520个、包装膜105.6公斤;四川崇州市、宜宾市分别查处农村小商店销售假冒“阿尔卑斯”硬糖、棒棒糖等。目前,已没收假冒食品,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河北查处两企业生产“山寨”品牌饼干案 2019年2月,河北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河北马氏康达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北腾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侵权“山寨”品牌饼干案。经查,两企业生产并在农村市场销售名为“粤力奥”和“粤力粤”的饼干,外观涉嫌仿冒“奥利奥”品牌饼干。目前,已对两家企业的生产销售台账、办公电脑进行扣留,对库存435箱涉事产品进行异地查封,并作出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安徽、湖北等地查处多起销售“山寨”品牌核桃乳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安徽、湖北等地分别查处仿冒“六个核桃”饮料案。其中,安徽淮上区、潜山县、蒙城县等地查处7个农村小商店销售“六个土核桃”“六个果仁核桃”等核桃乳饮料,外观涉嫌仿冒“六个核桃”品牌核桃乳。湖北天门市查处吴某在农村销售“养生核桃乳味饮品”,外观涉嫌仿冒“养元六个核桃”核桃乳包装装潢。两地共查获侵权“山寨”核桃乳1000余件,案值3万元。目前,已没收仿冒食品,并对相关违法人员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江苏、宁夏等地查处多起销售“山寨”品牌饮料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江苏、宁夏等地分别查处多起农村销售侵权“山寨”饮料案。其中,江苏吴江区查处4家农村小商店销售“椰素海南椰子汁”“特攻队”生榨椰子汁、“海南特种兵”椰子汁等椰汁类饮料,外观涉嫌仿冒“椰树”“特种兵”等品牌产品。宁夏海原县查处史店乡徐坪村路口“志英百货门市部”等销售“果π”“芬迪”“Cole可乐”“可乐ceele”“雪柠”等饮料,外观涉嫌仿冒“茶π”“芬达”“可口可乐”“雪碧”等品牌饮料。目前,已没收仿冒食品,并对相关违法人员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江西、广西、云南等地查处多起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江西、广西、云南等地查处多起农村小商店销售无标签食品案。其中,江西定南县查处陈某销售散装无证无标签桃酥。广西浦北县查处小江镇燊通批发部销售冬瓜糖等7种无标签、标识食品。云南芒市查处遮放镇小商店销售鲜椰粉、肉丝香米干等无标签食品。目前,已没收无证无标签食品,并对相关违法人员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山西侦破史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12月,山西省清徐县公安机关侦破西谷村史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现场查获工业冰醋酸127桶、勾兑好的成品汉臣牌陈醋2箱、汉臣牌外包装箱520件、高标10件、瓶盖300个。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史某,未经许可,在西谷村自家院中将工业冰醋酸与原醋、自来水等勾兑灌装成汉臣牌老陈醋对外销售。 十、内蒙古、浙江、陕西等地查处多起销售过期食品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内蒙古、浙江、陕西等地查处分别多起在农村销售过期食品案。其中,内蒙古阿左旗在某农村小饭店查处过期调料156袋。浙江余杭区查处溪口村某小商店销售过期方便面271袋(桶)。陕西米脂县在城郊镇、银州镇、陶镇的农村集市查处过期食品120公斤。目前,已没收过期食品,并对相关违法人员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中外记者会上与信用相关的问题 总理这样回答
2019-03-25来源:信用中国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了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在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改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平公正监管等问题做出了回应,从中也可以看到对相关领域信用建设的一些启示。小编对问答内容进行了摘编,一起来看看。 监管要公平公正 新华社: 今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会有哪些新举措? 李克强: 改善营商环境,还是要放管结合并重。放就是要平等地放,不能搞三六九等。我们减少审批程序、办证办照时间,应该对各类所有制企业都一视同仁。 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对企业行为进行甄别辨别,需要发证的发证,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该逐出市场就逐出市场。 宽进就要严管。公平的准入,公正的监管,这是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如果我们监管不到位,那些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恶意拖欠款项的行为就有可能肆意妄为。 监管要把规则公开透明,让被监管者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监管不能搞选择性监管、任性监管。要形成一种放和管结合、有效的制度性安排。 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亚洲新闻台记者: 外商投资法已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国政府将推出哪些具体、可落实的政策呢? 李克强: 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这个法是要用法律的手段更好保护外商投资,吸引外商投资。这个法律也可以说是规范政府行为的, 要政府依法行政,而且政府要根据这个法律的精神出台一系列法规、文件,保护外商权益,比如信息投诉机制如何公开、透明、有效。 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发现一起就要处理一起,而且要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处可遁。 对共享经济发展划出安全底线 澎湃新闻记者: 下一步政府对规范共享经济发展有什么新的举措? 李克强: “互联网+”、共享经济,也可以说是平台经济。它作为新事物,和任何新事物一样,在发展中总会有利有弊。总的看,它带动了就业,方便了群众,而且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像电商、快递、移动支付等,大家都有感受,众人做事,集众智集众力,众人共享。 对于这种新业态、新模式,不能简单任性,要么不管,要么管死。这几年一直采用包容审慎的原则。包容就是对新的事物,要允许它发展,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所谓审慎监管,就是要划出安全的底线,也不允许打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的招牌搞招摇撞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公平的准入、公正的监管。新事物在市场力量推动过程中,它本身要靠市场,要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政府也要进行公平公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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